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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3 10:07 来源:西部法制报 浏览数:


有这样一群人,他们人熟、地熟、事熟,深得村民信任。他们长期活跃在我省基层普法一线,从调解矛盾纠纷到宣传法律法规,从收集社情民意到引导法律援助,他们奔走在田间地头,穿梭于大街小巷,活跃在千家万户。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法律明白人”。

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是全国“八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四个专项任务之一。2021年以来,陕西省着力培育群众身边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法律法规“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传递员”、法治活动“组织员”、社会治理“守护员”作用,让矛盾纠纷更高效化解,促进邻里和谐,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

截至目前,全省18778个行政村(社区)全面开展了“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覆盖率98.8%。全省125192名“法律明白人”活跃在三秦大地的田间地头、房前屋后。

矛盾纠纷的调解员

“这个问题已经困扰我们两家多年了,真是要感谢村上的‘法律明白人’帮我们解开心结,不然矛盾一直在,就会一直吵下去!”6月23日,汉中市略阳县两河口镇长坝村村民叶某给记者说道。

原来,叶某因为自家种的一棵树和邻居引发了矛盾纠纷。这是一棵40多年的老榆树,由于树木老化,随风掉落的树枝威胁到邻居张某的房屋安全。为此,张某兄弟多次找到叶某,要求砍伐树木,但叶某均未同意,双方因为这棵树争论不休。“法律明白人”张再明和村民小组长、调解员了解情况后,及时开展调解工作。在两河口法庭及两河口司法所参与协调下,矛盾成功化解,两家人握手言和。

“作为‘法律明白人’,我有义务给大家的纠纷灭火。”张再明说,“但是我也有拿不准的法律问题,包联我们村的法律顾问何明军每星期都来村里,我可以随时向他请教,这样我们调解矛盾纠纷的时候,腰杆子挺得更直,底气也更足啦。”

“现在,很多村民已经养成了遇事找法的习惯。”说起村民解决问题行为方式的改变,张再明深有感触。

像张再明一样的“法律明白人”,两河口镇有25名。“他们定期来村上了解村情民意和群众司法需求,为农村产业发展、村规民约制定提供了很多帮助。”两河口镇党委书记魏玮告诉记者。

有法律意识、明事理、热心肠、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法律明白人”通过广泛宣传政策法规、提供法律服务、调解矛盾纠纷等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基层治理中的难点、堵点和热点问题。2022年以来,全省“法律明白人”共参与调解矛盾纠纷8.1万余起,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乡村治理的多面手

“培养‘法律明白人’是构建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推动法治建设、带动自治和德治的重要手段,可以让基层群众更好享受法治阳光。”陕西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马红薇说。

2021年,陕西省司法厅与省委宣传部、省委普法办、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实施意见》,解决了大调解格局“建什么”“怎么建”“谁来建”“为谁建”和“建得怎么样”五大难题,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和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局面。

安康市紫阳县毛坝镇位于秦巴山区腹地川陕交界处,由4个乡撤并而来,由于文化差异、生活方式的改变、公共场所共用的局限等因素,导致矛盾易发多发。

在此情况下,毛坝镇发挥以“老支书”为代表的乡贤作用,从全镇43名离任村干部中双向选择,确定10名曾任村党支部书记的老党员,组建“老支书”调解团作为“法律明白人”,专调移民搬迁、留守老人这两大群体的各类矛盾纠纷。

“老支书”调解团建立后,村民遇事有了说理的地方,气顺了,也就实现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让邻里关系更和谐了。除调解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外,“老支书”调解团还参与普法宣传工作。他们宣传政策法规、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多面手”、乡村振兴的“领跑员”。

在“老支书”调解团的示范带领下,众多经验丰富的党员干部也将基层社会治理融入日常工作和生活之中。通过一年多的精耕细作,毛坝镇社会秩序明显好转。2022年,全镇矛盾纠纷统计为96件,同比上年度下降63%;2023年前5月,矛盾纠纷统计为44件,与上年度同期相比下降21.4%。

法律法规的宣传员

乡村“法律明白人”的素质能力决定着工作成效和示范作用的发挥。全省在严把“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遴选关的基础上,以“群众进城、教授下乡”形式,组织专家教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对“法律明白人”进行集中专题培训和不定期分散培训,促进“法律明白人”素质能力提升。

“法治社会的根基在基层、薄弱区域在乡村,让人民群众愿意听、听得懂、能接受是提升普法效果、增强法治观念的关键。”陕西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华文胜说。

西安市邀请“八五”普法讲师团专家组建宣讲工作队,深入11个涉农区县、开发区进行民法典巡回宣讲;延安市针对农村多发的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婚姻家庭等专业性、行业性法律问题,组织“法律明白人”参与宣传,采取以案释法、现身说法、旁听庭审、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开展现场教学;榆林市利用法律顾问下村开展法律服务为契机,对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开展法治培训,在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

“要想普好法就得自己先学法,如果自己对法律一窍不通就去普法,这样不仅会让解决问题的方向南辕北辙,更会贻笑大方,根本解决不了大家的法律诉求。”汉中市城固县天明镇三化村党支部书记、“法律明白人”陈礼惠告诉记者,她关注了很多与普法相关的微信公众号,工作之余会挤出时间充电学习。

这两天,她新学的法律知识就派上用场了。村民刘某与龙某因门前道路发生纠纷,双方先是互相辱骂,之后发生肢体冲突,导致龙某受轻伤。陈礼惠赶到现场后,给双方当事人反复讲法律、讲情理,背靠背做思想工作,面对面开展调解,有效化解了一起可能出现的“民转刑”案件。

“每一次调解就是一次现场普法。”陈礼惠说,要走近群众,和他们拉家常,学会当一名忠实的听众,认真听取他们的想法,再从法律和情感去调解、去普法。

如今,在三秦大地,全省各市(区)乡村“法律明白人”利用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和农村集市等契机,深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活动,有效推动农村地区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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